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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02 13:58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3-03-13       报名截止:2023-03-15
广州市从化区教育局2023年赴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在编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局决定在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设置考点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编制教师1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职位和人数、地点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的对象是指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具有国(境)外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人员毕业1年内也视为符合条件(毕业证取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前)。
(二)招聘考点设置
本轮招聘设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两个考点。
(三)招聘职位人数
本次共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编制教师140名,其中湖南师范大学考点56名,华南师范大学考点84名。详见职位表(附件1、2)。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4.具备岗位所需职业技能要求和任职资格。
5.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在报考时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20〕10号)的准入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gov.cn/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6454314.html)。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岗位的具体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须具备附件1、2所列出的其报考岗位对应的具体资格条件。应聘小学教师职位的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聘中学教师职位的须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本科学历的考生年龄要求30周岁(含)以下,研究生学历的考生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博士学位的考生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年龄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3.所有报考人员所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报考人员的专业及其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报考人员必须符合规定的报考职位相关专业(代码)要求(详见附件1、2),专业以所获得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经组织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4.考生必须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证;高学段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须承诺在试用期满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5.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人员应通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测试;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其中之一:(1)取得英语专业四级(TEM4)及以上合格证书;(2)取得大学英语六级(CET6)及以上合格证书或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获得境外[指港澳台及外国(地区)]高等教育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如无法提供通过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考试的证明材料,应提供雅思7分或托福90分及以上成绩单。2023年毕业生须承诺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国(境)外学习并于2023年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材料。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开始之日。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依次按照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基本能力测试、心理品质测试、面试、笔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考试要求携带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有相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准考证等按时到达考场进行考试,未按时到考场报到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均视为放弃考试。报考人员在各考试环节均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否则无条件取消考试资格。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每个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考点,且限报对应考点1个职位。本次招聘湖南师范大学和华南师范大学考点同步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及地点:本次招聘在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设现场报名点,报名时间初定2023年3月13日—1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具体地点信息待与高校商定后,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和考点所在高校校园网另行补充通知。
2.报名流程及要求:
(1)现场报名及现场审核。本次报名仅限现场报名,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考点,且限报对应考点1个职位。违反要求多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根据考生填写的居民身份证号等资料,对报考人员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条件进行校核。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发〔2017〕35号)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同一职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基本能力测试开考比例为1:3.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相应减少该职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聘,并于开考前公告。
3.报名及资格审核材料包括:
(1)网上下载资格审查资料目录表(附件4),相关复印件资料按照目录顺序装订。
(2)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①有效居民身份证;②载明专业名称及学位信息的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可授予的学位及名称);③个人简历一份;④要求提供的其它证书。
(3)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①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③个人简历一份;④要求提供的其它证书。
(4)港澳居民报名时需提供:①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③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习的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④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如现场未能提供,可在考察阶段提供);⑤个人简历一份;⑥要求提供的其它证书。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留存)。
4.现场报名:在报名点现场审核后的考生须按照报名现场提供的《报名流程》的步骤,使用任何扫描工具(如浏览器、微信等)现场扫描二维码登录报名,填写个人信息、确认报名岗位(网上确认岗位须与现场报名选择的岗位一致,且每个考生只能确认一个岗位)。未进行现场审核的考生,视为报名不成功。
报名操作流程:考生使用微信打开扫码注册/登录岗位查询报名操作填写个人资料完成报名确认操作。
5.打印准考证。暂定2023年3月16日。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3年3月16日16:00后自行登录报名网站(网址:http://www.qgsydw.com)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6.注意事项。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
(2)考生须在现场审核后1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系统”系统,查询系统确认报名通过情况。
(3)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准予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考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如出现取消岗位招聘的情况,经从化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该岗位报考人员可补报本考点同学段同学科的其他岗位;本考点没有同学段同学科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可补报另一考点同学段同学科的岗位。
(二)考试
1.基本能力测试:基本能力测试时间初定为2023年3月18日—20日。地点待与高校商定后确定,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基本能力测试按照《广州市教师招聘综合素质评估工作指引(试行)》(穗教人〔2022〕21号)的要求组织,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小组讨论等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具有博士学位的考生免基本能力测试,直接进入心理品质测试环节。各岗位具体考核形式见下表。
岗位类别 |
测试形式 |
|
A类岗位 |
专业技能测试 |
|
B类岗位 |
岗位招聘数与考试确认人数>1:7的岗位 |
现场小组讨论 |
岗位招聘数与考试确认人数≤1:7的岗位 |
该岗位所有考生综合素质评估环节免考,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
音乐、美术、体育为A类岗位。其他为B类岗位。
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优选考生的手段,不设合格线,结果不计入考生总成绩。根据考生基本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1:7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数。入围面试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面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
2.心理品质测试:初定2023年3月22日,与面试环节同步进行,考生在面试前完成心理品质测试。心理品质测试的结果仅供招聘单位参考,不记入考生综合成绩。
3.面试:
(1)参加面试的对象:通过基本能力测试进入下一环节的报考人员。
(2)面试时间:初定2023年3月22日。
(3)面试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内容:面试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根据我国现行的教材,按报考学段选取教学内容,考生在30分钟内写一课时的教学设计(教学设计不进行评分),考生根据所写的教学设计进行试教(限时10分钟/人)。
(5)面试分值: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环节的人数。入围笔试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笔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
4.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2023年3月24日。
(2)笔试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政策法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课堂教学、班级(团队)管理常规知识,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学科专业知识等相关知识。具有博士学位的考生免笔试。
(4)采取120分钟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综合成绩公布:考试综合成绩按照面试成绩占70%和笔试成绩占30%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不达60分不予聘用。综合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及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公布。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者如具有博士学位的报考人员免笔试和基本能力测试,直接进入心理品质测试及面试环节,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
(三)体检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环节;笔试、面试成绩皆相同的,则另行增加一轮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均须达到60分以上才能列为体检对象。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执行。体检由广州市从化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结果需复查的考生,自通知复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者,视为体检不合格。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公示
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及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为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分配到相关单位工作,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二)拟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期间按广州市从化区的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聘用人员可在聘用半年后申请办理户籍迁入从化手续。
(三)所有拟聘用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放弃入职资格。
(四)入聘岗位按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政策办理岗位聘用。
(五)人员录用后按学历从相应岗位起聘。具有本科学历的暂定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暂定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暂定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五、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三)港澳居民报考者根据《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7号)的规定执行。
(四)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考生报名后视为认同公告所有内容,须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
(五)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或隐瞒任何不适宜聘用情况的。
(六)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此次招聘名义组织的任何行为,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七)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从化区教育局可根据工作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及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上公布,请参加招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六、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此次考试组织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配合做好个人防护。因疫情影响导致此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或组织方式发生变化的,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根据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及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发布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七、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的9:00—12:00、14:00—17:30
咨询电话:020-87935143;020-87941578.
本招聘公告解释权归广州市从化区教育局。
广州市从化区教育局
2023年2月27日